2016年6月17日 星期五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八章 (一)


三位一體論的再思

教會用了多長時間從真正的一神信仰轉向了異教的多神信仰?
學者所說的教會與猶太人「分道揚鑣」是在公元135年左右,大概是巴庫巴(Bar Kochba)起義失敗的年代。教會很快丟棄了猶太的根本,尤其是丟棄了猶太人對一神論的委身。

在分道揚鑣之前,異教多神信仰已經開始影響福音信息了。從使徒行傳14、15章可見,這一進程已經初露端倪。保羅醫好了一個生來瘸腳的人,並引起了轟動(使14:10)。路司得的人蜂擁而至,奉他們為神明,稱巴拿巴為丟斯(即宙斯),稱保羅為希耳米(使14:12)。關鍵是外邦人非常願意奉巴拿巴和保羅為神明,並且敬拜他們。我們就能明白為什麼外邦人後來那麼樂意神化耶穌。

直到四世紀初,耶穌才正式被奉為神。教會中猶太人本來佔大多數,後來不斷減少,成了少數。結果325年和381年相繼頒佈了尼西亞信經和君士坦丁堡信經,這信經完全是基督教化了的異教徒多神信仰的大膽宣言。

從此以後,人開始稱耶穌為「子神」——將聖經中「神的兒子」顛倒過來。三位一體的基督在耶穌時代、新約時代是聞所未聞的,所以將聖經的基督與三位一體的基督比較研究是荒唐的時間錯位。一個在新約時代幾百年之後才塑造出來的基督,怎能與新約所啟示的奇妙、獨特的基督同日而語呢?三位一體的教導不單遮蓋了聖經基督的榮耀,更危害了我們的救恩,亦令基督徒不知道父神是雅偉。

為何需要一個三個位格的神?
教會在第四世紀才有了神的第二位格、第三位格,引起了很多質疑的聲音。如果一直以來沒有神的第二、第三位格的意識,為什麼後來要加上他們呢?如果教會可以隨意頒佈法令,將一些新的位格加入「神體」中,則將來再加一位又有何不可?

三位一體論者的「一神論」,其實是「一神三位」。以三位神錯誤代替聖經獨一真神,使他們有關永生神——萬物的創造主的教導變成謊言。更糟糕的是對人類救恩的影響。為三位一體的耶穌不是真正的人,而是「子神」- 有子神的靈及人的身體。一個沒有人的靈的身體是不能為人贖罪,要知道亞當及夏娃是心思意念犯了罪。況且三位一體的耶穌作為神,他是不死的,所以怎能為人的罪而死呢?如此一來,三位一體的教導讓人沒有了救恩,沒有了赦罪,沒有了永生的盼望。這不是教義之爭,而是永恒生命的生死存亡。

三位一體論改變了聖經描述神的主要詞匯的意思
三位一體論搜羅基督具有神性的證據,但他們真正需要找的是一、兩節無可置辦、毫不含糊的經文,比如「耶穌是亙古常存的神」、「耶穌是獨一的真神」等,這樣就可以一錘定音,無需辯論。但事實是,聖經沒有這樣描述耶穌,卻有數之不盡的經文談論雅偉是神。耶穌在約翰福音17章3節稱他的父為「獨一的真神」,這就排除了其他所謂的神,他們都不是真神。

約翰‧麥肯齊神父本身是信奉三位一體的,他說三位一體論用以描述神的是希臘哲學詞匯,并非聖經詞匯。按照三位一體論,「父神」是三位一體的第一位格。但按照聖經,父是獨一的神,他的名字是雅偉。按照三位一體論,三位當中惟有第二位格有名字,叫耶穌基督,也稱「子神」。他們執意宣告耶穌是「子神」,硬將神的兒子顛倒過來。希伯來文「耶穌」的意思是「雅偉拯救」或者「雅偉是救恩」,但三位一體論却遺棄了聖經的雅偉。三位一體論甚至曲解了「靈」字。按照三位一體論,神的第三位格是聖靈。但耶穌已經說「神是個靈」(約4:24)。神自己的靈與神的關係正如人自己的靈與人本身的關係。

三位一體的耶穌其實是「另一位耶穌」
哥林多後書11:4「假如有人來、另傳一個耶穌、不是我們所傳過的.或者你們另受一個靈、不是你們所受過的.或者另得一個福音、不是你們所得過的.你們容讓他也就罷了.

加拉太書1:6「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、去從別的福音.」

哥林多教會和加拉太教會的信徒為什麼欣然接受不同的基督、不同的福音、不同的靈(即不同於雅偉的聖靈)呢?豈不是因為好像夏娃一樣,被蛇(撒旦)用詭詐誘惑了,「心偏於邪」了嗎?

大多數人以為「離棄神」就是背棄基督徒信仰,成為無神論者或者不可知論者。但從上述經文可見離棄神的人通常會保持宗教信仰,不會成為無神論者或者不可知論者。相信一個「不同的耶穌」,就意味著我們背棄了對神的委身和忠誠。

正如創世記關於蛇試探人的記載中,夏娃選擇相信撒旦表示「你們便如神」的屬靈誘餌。她的選擇意味著相信神保留了好東西不給她,而撒旦希望她能夠得到。夏娃想「奪取」更大的--與神同等,與耶穌「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」恰恰相反。但亞當沒有像夏娃那樣受騙意味著什麼呢?豈不是意味著亞當故意奪取與神同等的機會,選擇吃禁果嗎?因為當夏娃把果子給他,他毫無疑問便吃了。 亞當夏娃想擁有知識,有了知識就可以更上一層樓地「像神」了。無論如何,亞當夏娃因為悖逆,邁出了神化自己的重要的一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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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1日 星期三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七章 (五)



以下是第七章第五部分的重點 - 禱告對象是神而非基督


動詞erotao解作問或求,在新約出現了63次,其中七次具有禱告懇求神的意思,都是在約翰著作中出現。另一字aiteo(求)在新約出現了70次,其中29次具有禱告懇求神的意思。另一字是deomai(求,懇求,請求,哀求),出現了22次,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出現頻率最高,共15次。惟有羅馬書1:10,帖撒羅尼迦前書3:10與禱告相關。名詞deesis(懇求,禱告)是保羅談論禱告時最常用的字,新約出現18次,12次在保羅書信。


新約每當deomai和deesis用作禱告的意思時,永遠是向父禱告,無一例外。很多例子都是耶穌向父禱告。


與禱告相關的字
Parakaleo(懇求,催促,勸誡,安慰),在新約出現了109次,只有2次是禱告的意思。這個字並非表達禱告的常用字,而是”呼求幫助”的意思,如太26:53,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捕時反問門徒,”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?” 還有林後12:8,保羅身上有一根刺,他三次求主叫這刺離開他。Parakaleo雖在新約常出現,卻不是禱告的常用字。


那麼新約中禱告最主要的字是什麼?就是動詞proseuchomai和名詞proseuche,分別出現了85次及36次。當中沒有一例是向基督禱告的,反而是經常用來形容耶穌在世時向父禱告。


耶穌復活、五旬節之後,惟有一個向耶穌請求的例子,就是司提反將自己的靈交給耶穌,也懇請耶穌饒恕那些逼迫他的人。但這不算為禱告,因為這是一個門徒臨死前將自己的靈魂交托給他的主,並效法主,為那些逼迫他的人求寬恕。


另一例子是啟示錄22:20的一句歡呼邀請:”阿們!主耶穌呀,我願你來!”這是在回應基督那句宣告”是了,我必快來”,因此無法歸類為禱告。稱這兩個例子為向耶穌呼叫就更為恰當。


總括來說,新約根本沒有明確教導要向基督禱告。


那麼,要如何理解”求告耶穌的名”?可看看林前1:2。第一,保羅看教會為”神的教會”而非”耶穌基督的教會” 。保羅每每談及教會整體都是用”神的教會”(單數) 。第二,”主”並非三位一體中的”子神”,這裏是耶穌從死裏復活後才得到的。是雅偉立了耶穌”為主,為基督”。希臘文中的”主”(kyrios)是日常生活中一個禮貌用語,類似於”先生”、”閣下”、”主人”,沒有神的意思。七十士譯本的猶太譯者亦絲毫不介意將kyrios用於人身上。


耶穌是主並非因為他是神,保羅此處是在說神高舉了耶穌,好讓榮耀歸於神。稱”耶穌為主”就是承認雅偉榮耀了他。

耶穌是雅偉神的形像,是奉雅偉的名來的雅偉的全權代表,所以求告這位被雅偉高舉的耶穌的名,就等於是求告雅偉的名。同樣,羅10:13”求告主名”可以是求告耶穌,藉此求告雅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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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5月13日 星期五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七章 (四)




以下是第七章第四部分的重點 - 基督不是感恩對象


保羅這麼多書信中,只有一次在提前1:12中感謝耶穌基督。雖然保羅承認基督對我們的大愛,甚至死在十字架上,成為神為人類預備的獻祭羔羊,但他僅一次感謝耶穌,卻多次感謝神。由此可見,我們最終是感謝神這位造物主,正如耶穌在世時也經常感謝父,所作所為也為了榮耀父。接下來可看一些表達”感恩”或”感謝”的希臘字,來證明新約的感恩都是直接獻給父的。


Charis
這希臘字解作恩典,恩惠,感激。這字在新約中出現多次。Charis在”感謝...”這短語中出現了6次,都是惟獨與神相關,如羅6:17,7:25,林前15:57,林後2:14,8:16,9;15


Eucharisteo
這是動詞,解作感恩,感謝。主要在保羅書信中出現,共24次。新約其他地方出現14次,其中只一次向耶穌感恩(路17:16),其他經文都是感謝父神。保羅書信中,除了羅馬書16:4用來感謝百基拉和亞居拉外(保羅書信中惟有這裏用於人),其餘都是向神感恩的,沒有一句是指向耶穌基督。以下是一些保羅書信中出現這字的經文,羅1:21,14:6,林前1:4,1:14,林後1:11,弗1:16,腓1:3,西1:3,1:12,帖前1:2,2:13,帖後1:3,門1:4等。Eucharisteo在福音書出現了11次,還有3次是徒27:35,28:15及啟示錄11:17。讚美及感恩都是敬拜的基本內涵,都是惟獨獻給父。


Eucharistia
解作感謝、感恩、致謝,在新約出現了15次,除了使徒行傳24章3節外,全都是向神獻上感恩,其中7次明確的提到了神: 林後4:15,9:11,9:12,腓4:6,帖前3:9,啟4:9及7:12。還有7次是暗指神,1次是帖土羅感謝腓力斯。


Eucharistos
解作感謝的,在新約只1次出現在歌羅西書3:15,這裏保羅並沒有明確說感謝誰,但最大可能是感謝神,原因是保羅自始至終都用同字系的字指向父神(除了一次例外)。


雖然神是惟一的感謝對象,但感謝是藉著基督而獻給神的,因神是藉著耶穌讓一切都與自己和好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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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4月22日 星期五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 第七章 (三)


以下是第七章第三部分的重點 - 保羅從未視基督為神


“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、他是在萬有之上、永遠可稱頌的神” - 羅馬書9:5b。
這一句的經文,在不同的翻譯本有著很多不同的版本及意思,當中可以分為兩大主要陣營:一方視基督為神(ESV, NIV, NJB),另一方不視基督為神(NAB, RSV, MIT, CJB),還有一些是暗示基督神(KJV, NASB, NRSV)。


原始的希臘文本是沒有標點符號的,而譯文之所以出現差異,是因為譯者都會按自己的理解給希臘文本劃分標點符號,令這經文的意思顯得截然不同。事實上,"他是在萬有之上"這句話不可能適用於基督,因為保羅說過末了的時候,基督也要服在神之下(林前15:27-28)


NRSV似乎最接近NA27希臘文文本的句法:... the Messiah, who is over all, God blessed forever. (... 彌賽亞在萬有之上,神是永遠可稱頌的)。NRSV在羅馬書9:5沒有用「基督」,而是用了「彌賽亞」,甚至根本沒有出現「耶穌」的名字。彌賽亞等同於神,或神等同於彌賽亞並不是新舊約的概念。是神親自膏立了彌賽亞,任命他做以色列民的救主。


在<<羅馬書評注和解經手冊>>中,邁耶說到:「使徒們惟獨稱父為神,而子自始至終都是臣服在父之下的。若說基督為theos(神),甚至是"萬有之上的神",耶穌就會成了全能神,這跟整個新約的觀念格格不入,因為新約說子是完全倚靠父的。因此這節文不可能是指基督,必須是指神。


<<聖經字詞注釋>>的作者,詹姆斯•丹也作結論說,基督不是羅馬書9章5節的”萬有之上的神”,主要原因是,這會”突然偏離了以色列的一神論”。邁耶及詹姆斯•丹的結論都是根據保羅的整體教導而得出的,並非局限於羅馬書9章5節。


羅馬書1:25(主乃是可稱頌的,直到永遠。阿們)及林後11:31(那永遠可稱頌)的頌詞所用的希臘文跟羅9:5是很相似的。羅馬書1:25及林後11:31都很明顯的是獻給神,因為主格ho on是對應主格的”神”,並非屬格的”主耶穌”。既然這三節經文相似,就更能證明羅9:5頌詞的對象是神,而非基督。同樣,羅馬書9:5保羅所用的eulogetos(稱頌,讚美),新約共出現了八次,對象都是父神。


總括來說,縱然從句法來看,羅9:5可以是指父也可以是指基督,但若考慮到以上所提的,便看到這頌詞是獻給神的。若解經惟獨取決於標點,實在不能作準,因標點如何劃分是譯者和注釋者決定的。


保羅談及禱告時,說道:我在父面前屈膝(弗3:14)。耶穌從未受到像神那樣的祟拜。啟示錄5章中,羔羊之所以得到了尊崇,是因他就坐在那受敬拜的”坐寶座”者的右邊。新約從未逾越這條有限與無限之間的界限。

把耶穌高舉至與雅偉同等的地步,即是將第一條誡命拋諸九霄雲外,而犯了十誡中任何一誡也是死罪。願神憐憫及饒恕我們在不明白時所造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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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4月6日 星期三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七章 (二)




以下是第七章第二部分的重點 - 新約提及敬拜耶穌嗎?

聖靈若真是神體的第三位格,為何聖經會沒有敬拜聖靈的教導呢?在三位一體論者的參考書《國際標準聖經百科》中提到,聖靈最多僅一次被稱作”神”(徒5:3)。在舊約關乎雅偉的經文亦從不用在聖靈身上。在新約,聖靈從來不是敬拜和禱告的對象。

約4:24”神是個靈,所以拜他的,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。”這節經文可能暗示了敬拜聖靈,不過連三位一體論者,如約翰•加爾文也不贊同把這節的”靈”解釋為聖靈。因為此處”靈”是要表達神的靈的本質,所以大部分英譯本都用了小寫spirit。

至於耶穌,他是人,跟我們一樣,卻被擢升至所有創造物之上,僅次於神的地位,這遠比三位一體論中的耶穌奇妙多了。

事實上聖經中有些稱讚耶穌的話給三位一體論帶來了麻煩,因為這些經文都讓耶穌低於神。如尊稱基督為”首生的,在一切被造的以先”,無論怎樣理解,這稱號都是指長子,長子即是兒子,怎樣都不能與父同等,因兒子是源自父親。

如果耶穌是”為人的基督耶穌”,那麼新約中對耶穌的贊譽詞就很重要了,因為那些話顯明了雅偉給予為人的基督耶穌,並且藉著耶穌給予所有”在基督裏”的人的奇妙大愛與恩慈。按三位一體看法,耶穌作為神是當得贊美;而按一神論,贊美詞都是展現了雅偉對人的無限恩典,所以新約對耶穌的贊美詞都是”使榮耀歸於父神”(腓2:11)。不過這句”使榮耀歸於父神”卻在三一論中顯得格格不入,因為這就是把子的成就歸給了父。

在《早期基督徒敬拜耶穌嗎?新約證據》(Did the First Christians Worship Jesus? The New Testament Evidence) 一書中,作者就提到,耶穌是頌贊及詩歌的主題,是早期基督徒敬拜的內容,而非敬拜及頌贊對象。在早期基督徒看來,他們不但借著耶穌去親近神,而且神也借著耶穌來親近他們,耶穌讓人經歷到了前所未有的神的同在。作者繼續說到,基督徒相信獨一的神借著耶穌完全地彰顯了自己,也借著耶穌與人如此親近,所以他們怎能不尊崇耶穌呢?基督教是靠耶穌才能敬拜神,是在耶穌裡并且借著耶穌而敬拜神。基督教依然是一神論信仰,惟獨敬拜那獨一的神。

寶座中的羔羊

啟7:17的”中”是在翻譯希臘文ana meson,是en meso寬泛意義上的同義詞。ana meson另外還出現了3次(太13:25,可7:31及林前6:5),但卻對理解啟7:17沒幫助。至於en mesos這短語則出現了26次,其中7次在啟示錄。特別在啟5:6中便已出現了兩次,新譯本翻譯為: 在寶座和四個活物中間,並且在眾長老中間。兩次用到了中間,會否是四活物與羔羊一樣,某程度上是在寶座中間,而眾長老則在寶座周圍?

若寶座被視為神權柄的象徵,那麼耶穌就是執掌神國政權的核心人物,四活物則輔助羔羊。這是神賜予羔羊最為重要的位置,所以這寶座稱為”神和羔羊的寶座”(啟22:1) 。而按照猶太人的觀念,彌賽亞雖然坐在神的寶座上,但受敬拜的仍是神,而非彌賽亞。


以上為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的節錄和撮要,若要詳細明白當中的查考,請參看《獨一的完全人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