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2月12日 星期一

公義和憐憫是互相矛盾嗎?




「世 人 哪 、 耶 和 華 已 指 示 你 何 為 善 。 他 向 你 所 要 的 是 甚 麼 呢 。 只 要 你 行 公 義好 憐 憫存 謙 卑 的 心與 你 的   神 同 行 。」彌 迦 書 6:8

經文提到神希望我們做些什麼事情呢?就是(1) 行公義; (2) 好憐憫; (3) 存謙卑的心; 和(4) 與神同行 。

提到公義時,很多人誤以為是「公平」的意思,以為是神讓我們遇到不公平對待時要立刻發聲,要挺身而出。

若我們看看英文版聖經(BBE),「公義」這個字的英文翻譯是"doing what is right" ,即是做正確的事。

"He has made clear to you, O man, what is good; and what is desired from you by the Lord; only doing what is right, and loving mercy, and walking without pride before your God." Micah 6:8

試想想,主耶穌受了這麼多不公平的對待,如果「行公義」是指遇到不公平對待時要立刻發聲,要挺身而出,那麼耶穌要發多少次聲才行!

不難理解的是,今天大部份人都想著如何為自己發聲。坦白說,甚至連認識神的自己也有如此想過。感恩的是,雅偉透過祂的話語提醒了我們。

前陣子工作上遇上同事不合理的對待。在幾次溝通下,同事認為我交給他的工作並不屬於他的工作範圍,最後惡言相向,更做出近乎恐嚇的動作!

我認為很明顯是這位同事做錯,於我來說更是一個「不公平」的對待。自己心裡也有一份情緒,也想著是否需要尋求一個交代。但神透過一個查經提醒了自己,我只是想著誰對誰錯,心裡其實是否缺乏了憐憫別人的心呢?

行公義」是指行神的公義、做神看為正確的事。而在雅偉的心意下,愛和憐憫是一些非常重要的素質。所以經文說要好憐憫、存謙卑的心,這些才是神認為重要的事情。



2017年11月22日 星期三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十二章(三)




獨一的完全人耶穌

耶穌的軟弱暴露出了三位一體論的錯謬
聖經所描述的人是天生軟弱的。將耶穌高抬為神,就是否定了耶穌作為人的這個根本特點。如果耶穌是神,則怎能軟弱呢?但我們怎能形容作為神的耶穌是軟弱的呢?如果他是神,則是強壯的,無所不能。如果他軟弱,就不是神。因為神不可能隨意廢掉自己的屬性,這些屬性是神本身固有的。缺乏了一樣屬性,他就不是神了。


聖經沒有說耶穌是不同於人類的異類人。他出生於一個普通的猶太家庭。有些學者認為,耶穌的家庭可能是猶太人中最貧窮的,因為木匠這種手藝人通常沒有土地,經濟條件比地主差多了。


如果耶穌真的是完全人,正如聖經所表明的那樣,那麼除了透過完全軟弱,他怎能達到完全呢?耶穌說「子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」(約5:19),現在我們就能夠深入明白這句話的意思了。這並非客氣話,而是個確鑿的事實。沒有雅偉的能力,耶穌甚麼都做不了。


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圖畫,徹頭徹尾展現出了他的完全軟弱。當時他依稀看見了近在咫尺的十字架死刑,內心極其痛苦。保羅有一句話高深莫測,他說耶穌「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,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著」(林後 13:4)。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形象,與三位一體的具有大能又是無所不能的子神耶穌不一致。


「我的神,我的神!為甚麼離棄我?」(太 27:46, 可15:34)這句是讓三位一體論者百思不解的話。神不可能丟棄神,為甚麼耶穌喊出了詩篇 22 篇 1 節這句撕心裂肺的話呢?詩篇 22 篇 1 節(我的神,我的神!為甚麼離棄我?)不能適用於作為神的耶穌,這明顯是耶穌這個人在十字架上軟弱至極而說出的話。惟有是因為雅偉的能力支持、扶助耶穌的靈,讓他度過這個危機時刻,直到得勝,所以耶穌才能夠宣告自己的工作「成了」,即圓滿完成了。


神的標誌:辨認神的行事方式、神所成就的工作的原則
哥林多前書 1 章 27 節道出了雅偉行事的一個原則:「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,叫有智慧的羞愧;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,叫那強壯的羞愧」。他揀選了一個微不足道、受人奴役的民族,又從中揀選了摩西作首領。神選擇世上軟弱的來挫敗強壯的。


「耶穌基督的信心」?
在加拉太書2章16節以及其它幾節經文中,聖經說到了“耶穌基督的信心”(pistis Iēsou Christou),但這一重要真理在大多數譯本中都變得模糊不清。據說 1970 年以前,普遍上對 pistis Iēsou Christou 結構的理解是“Faith in Jesus Christ”(“在耶穌基督裡的信心”,賓語所有格)。但最近幾十年,很多學者主張應該譯作“faith (faithful-ness) of Jesus Christ”(「耶穌基督的信心[忠心]」,主語所有格)。


這裡的爭議之處並非耶穌是不是得救信心的對象(這一點無可否認),而是耶穌本人是否也運用了這種信心,在救恩工作的過程中信靠父。如果答案是肯定的,那麼信徒運用信心就是最重要的效法耶穌之舉了,因為耶穌本人也得運用信心。關鍵就是,信心並非單單相信耶穌,更是與耶穌一同相信。在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方面以及追求完全方面,這是我們與耶穌認同的關鍵一步。作為跟從耶穌的門徒,我們若如此運用信心,就能夠與耶穌深入相交。救恩並非只是信一套相信基督的教義,而是與基督認同,包括了他的信心和受苦。因為我們蒙召不是單單相信基督,更是要「為他受苦」(腓 1:29),「在他所受的苦上有分」(腓 3:10,新譯本)。受苦具有屬靈含意,在基督裏的人肉身受了苦,「就已經與罪斷絕了」(彼前4:1)耶穌呼召人背起十字架跟從他(太16:24,可8:34,路9:23),就是在呼召人為了神的國的緣故而受苦。


探討信心,包括探討耶穌的信心,關鍵是要明白信心與順服的內在聯繫。這一點在亞當犯罪的記載中尤為突出。如果死亡是違背雅偉的命令(不可吃禁果)的結果,那麼為甚麼亞當、夏娃知道了結果(創3:3,「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,神曾說:‘你們不可吃,也不可摸,免得你們死’」),還是違背了神呢?可見他們是不相信神的話。除此之外,還有甚麼其它原因能夠解釋他們的行動呢?如果他們相信神,就不會摘禁果。他們無視神的明確警告,這就表明他們藐視神,認為神在撒謊,是懦夫。他們不瘋不傻的,怎會不相信神呢?顯然有人很聰明,能夠說服他們相信,神的話其實是似是而非的。他們自以為不但不會死,還會像神那樣知道善惡(創3:4-5)。亞當、夏娃相信了蛇(魔鬼),違背了神。由此可見順服與相信的內在聯繫,以及與之相應的不順服和不信之間的聯繫。亞當不相信神告訴他的話,卻相信了魔鬼,結果是致命的(他的死並非即刻、明顯的,因為肉身的死不是最主要的)。耶穌對神的順服是絕對的,是以信心為基礎的。


神榮耀的光 顯在基督耶穌的面上
耶穌登山變像是個重要事件,馬太、馬可、路加三本福音書都記載了下來,但並未解釋這件事的重要意義。


登山變像是以色列歷史上前所未有的事情。當然的確有一些類似的情形,比如摩西上西奈山見神後,下了山臉面發光,眾人都不敢看他,他只好用一塊帕子蒙上臉(出34:29-35)。但登山變像彰顯出了更大的榮光,耶穌臉面明亮如日頭,衣裳潔白如光。毫無疑問,是雅偉的榮光透過耶穌、摩西彰顯了出來,但耶穌遠比西奈山上的摩西更有榮光。


約翰並非僅在這次登山變像中,看見了耶穌的臉面發光如日頭;後來在啟示錄,耶穌也是以類似的形像向約翰顯現的:「他右手拿著七星,從他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,面貌如同烈日放光。」(啟1:16)但啟示錄接下來又記載說,約翰看見了一位大能的天使也有類似的形像,臉上發光如同太陽。「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大力的天使從天降下,披著雲彩,頭上有虹,臉面像日頭,兩腳像火柱。」(啟 10:1)


登山變像時,耶穌只帶了三個門徒。為甚麼另外九個門徒沒有見證這個重要的啟示呢?福音書沒有提供任何線索,但我們也能夠思考一、兩個可能性,當然不是定論。


一個可能原因是,猶大很快就要出賣主了,但他也是十二使徒之一。如果讓其他十一個使徒都來看登山變像,則不可能不讓猶大來,他肯定會知道的。登山變像是秘密,耶穌囑咐三個門徒不要跟其他人講。而即將出賣主的猶大,顯然不該得到這個秘密啟示。但彼得、雅各和約翰是主耶穌的核心門徒,所以在登山變像這個重大事件上,他們獲准見證這個關乎耶穌的非同尋常的啟示。 另一個可能是,神的應許是給予那些有誠摯之心的人的,而這樣的人在「選民」中也寥寥無幾。


到底登山變像有甚麼「秘密」,以至於這三個人需要保密呢?耶穌重點提到他的死和復活:「人子還沒有從死裡復活,你們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」(太17:9),「人子也將要這樣受他們的害”(12 節)。在路加福音9章31節,摩西和以利亞也談論耶穌「去世的事」。


很多年以後,啟示錄中耶穌向約翰顯現時,說:「我曾死過,現在又活了,直活到永永遠遠」(啟1:18)。這番話顯然是在解釋他在登山變像中所說的話。耶穌的死亡與耶穌的復活,這個雙重主題構成了「神的福音」(可 1:14; 羅 1:1, 15:16; 帖前 2:2,8,9; 彼前 4:17)的基本信息,因為雅偉是藉著耶穌的死與復活,讓世人與自己和好了(林後5:19-20)。耶穌之所以是「榮耀的主」(林前2:8),並不是因為他有所謂的先存性,而是因為他在十架上流血,為神救贖了人類。他順服至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,所以神就將他高舉,讓他得到神的榮耀:「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,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叫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和地底下的,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,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,使榮耀歸與父神。」 (腓 2:9-11)


以上為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的節錄和撮要,若要詳細明白當中的查考,請參看《獨一的完全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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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15日 星期三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十二章(二)




獨一的完全人耶穌

耶穌藉雅偉的內住而達到了無罪,這是非常了不起的,因為連大能的天使都犯了罪。天使最驚天動地的反叛是在啟示錄12章,神的宿敵「大龍」或者撒但,那個「迷惑普天下的」(9 節),慫恿天上三分之一的天使敵擋至高者雅偉(啟 12:4,7-9)。

令人困惑不解的是,有人即便知道了可怕後果,竟然還會選擇犯罪。為甚麼他要這樣做呢?聖經說到「被罪迷惑」(來3:13),任何人若不小心,都會落入罪的圈套。即便滿有知識、能力的大能天使,也免不了受罪迷惑。因此保羅才寫道:就當恐懼戰兢,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。(腓2:12)罪是有欺騙性的,因此這場對抗罪的戰爭需要智慧和分辨力。

保羅教導說,罪的根源是人的「肉體」,即我們的固有思想是受慾望支配,從而受「肉體的私慾」控制。耶穌是如何克服「肉體的私慾」?

耶穌的完全並非來自所謂的子神的神性,他是透過受苦達到了完全。希伯來書4章15節「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,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,與我們一樣,只是他沒有犯罪。」罪和試探是我們每天都要面對的現實,希伯來書作者就此用了一句驚人之語來描繪耶穌:他是體恤我們軟弱的大祭司,因為他也跟我們一樣,凡事受過試探,只是沒有犯罪。
我們是罪人,所以很難明白無罪是甚麼情形。要是能夠嘗試過一天無罪的生活,也許會有所幫助,繼而可以想像一下二十多年的無罪生命會是怎樣的(耶穌從十三歲至三十三歲)。難怪耶穌三十歲時,看上去像五十歲(約8:57)。儘管每一天、每時每刻都與神相交,然而想到稍有差池,世人就會失去救恩,耶穌一定會有背負千金重擔之感。這就是耶穌為了我們救恩的緣故,每時每刻所承受的苦難,而十字架上已經是短暫之苦了。

耶穌成為完全是雅偉所行的最偉大的神蹟。耶穌是雅偉新的創造,是雅偉自永恆以來最榮耀的工作,在永恆世界空前絕後。正因如此,神讓耶穌「高過諸天」(來7:26),位於自己的右邊。

耶穌這位完全人完全履行了律法,尤其是愛的律法,因為“愛就完全了律法”(羅 13:10)。耶穌沒有廢除律法,也沒有教導人要廢除律法,事實上耶穌說:“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”(太 5:18)。耶穌來成全了律法,而且作為完全人,他捨命“作了多人的贖價”(可 10:45)。

耶穌的完全也包括了他對神的敬畏和敬虔。因為耶穌的敬畏和敬虔,所以神聽了他的禱告。甚麼是怕神呢?“敬畏雅偉,在乎恨惡邪惡”(箴 8:13)。意思並不是說我們恨惡惡人,耶穌這位完全人恨惡邪惡,卻捨了自己的性命,好拯救所有悔改、信靠他的惡人。

完全的特徵
「完全」與「聖潔」有相同的意思。BDAG給hagios(聖潔)下的定義是「歸給神為聖的人,聖潔、純潔、敬虔」。BDAG 解釋說,「歸給神為聖」意思是「獻身於神,聖潔、神聖,即預留給神和神的工作的。」

馬太福音 5 章 48 節(“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”) 與路加福音 6 章 36 節(你們要慈悲,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)是平行經文,可見完全包含了慈悲和憐憫(參看出34:6,雅偉是“有憐憫、 有恩典的”)。

除此以外,完全的其他特徵有:

  1. 忍耐:但忍耐也當成功,使你們成全完備,毫無缺欠。 (雅 1:4)
  2. 屬靈洞察力:惟獨長大成人(完全)的才能吃乾糧,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,就能分辨好歹了。(來 5:14)
  3. 有節制,能控制住舌頭: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;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,他就是完全人,也能勒住 自己的全身。(雅 3:2)
  4. 心裡柔和謙卑:我心裡柔和謙卑,你們當負我的軛,學我的樣式,這樣,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。(太 11:29)


以上為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的節錄和撮要,若要詳細明白當中的查考,請參看《獨一的完全人》


2017年11月8日 星期三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十二章(一)




獨一的完全人耶穌
為什麼我們稱耶穌為「獨一的完全人」? 因為除了耶穌,沒有人達到了絕對完全。

舊約聖經也有說到了一些「完全」人。此處「完全」一詞,希伯來文更準確的翻譯是「無可指責」。舊約的確稱極少數人「無可指責」、「向雅偉存誠實的心」(例如挪亞【創 6:9】;亞撒【王上 15:14】),但比之於神的絕對標準,他們的所謂「完全」還相差甚遠。然而與一般人相比,舊約這些「無可指責」的人的確達到了相對完全或者相對無可指責。可是,聖經中提到的幾位傑出神人,如摩西、以賽亞等,也有「不義」的地方。聖經說「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」(羅 3:10)。保羅不是說所有人都是惡人(按照我們所理解的惡人的定義),而是說沒有人達到了絕對公義,從未違背過神。

耶穌這位獨一的完全人,他是絕對無罪、公義的,他的愛也是絕對的愛,總之他達到了不折不扣的絕對完全。人能否憑藉自己的力量、意志達到完全公義呢?從聖經所記載的人類慘淡歷史來看,這是不可能的。所以耶穌成為完全人是最驚人、空前的奇迹。這一驚人的成就是雅偉所行的最大神蹟,若不是雅偉每時每刻扶持,則沒有人能夠達到絕對完全。與此同時,耶穌在地上的一生,每時每刻都完全順服他的父雅偉。

完全順服有多困難呢?我們看看聖經的歷史就發現從來沒有人達到完全。在伊甸園裡,神對亞當、夏娃只有一個要求,就是不可吃伊甸園裡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(創2:8-9, 17)。如此廣袤的森林,容得下成千上萬的樹木、動物,只有一棵是禁樹,相對來說應該不會有太大的試探吧?關鍵就是,神盡可能降低了這種「順服考驗」的難度,讓亞當、夏娃遠離試探。但他們也必須面對順服的考驗,好學會順服神。另外,神揀選以色列,一個在埃及為奴、身處水火中的的民族,讓他們成為自己的子民,屬他的產業(例如出 19:5, 申 7:6)。雅偉跟他們立了約,並賜下十誡作為道德規範。這些命令大部分都是否定句式,都是以「不可」二字作為開始的。雅偉已經盡可能讓以色列人容易成聖,所以並未要求他們達到高超的道德水準,而是只要不做某些事就行了。但即便如此,他們也像亞當一樣失敗了,連消極的律法都遵守不了,忍不住要做不可做的事情。明顯的是,由於「人性」的問題,讓人不可能成為完全。

除了耶穌以外,環顧人類歷史許許多多代的人,包括一些偉大的神的僕人,都沒有完全人,如亞伯拉罕、摩西。因此,若問「完全有多困難呢」?這是問錯了問題,因為今生根本不可能達到完全。但耶穌因為與雅偉的相互內住,就達到了這種完全:「我在父裡面,父在我裡面」(約 14:10)。

耶穌言傳身教,他就是完全的楷模和典範。耶穌有沒有講過他是如何達到完全的呢?當然有,而且非常詳細!耶穌已經告訴了我們他如何靠父而活,以至於我們能夠效法他的腳蹤,像他那樣生活。

耶穌說過很多話,表明了他所經歷的一切,跟從他的人也會經歷到。
  1. 耶穌從雅偉的靈而生(路 1:35, 徒 10:38),人人也必須從靈(約 3:5,6,8)、從神(約一 3:9; 4:7; 5:1,4,18)而生。
  2. 耶穌凡事不憑自己的意思行(約 4:34; 5:30; 6:38; 8:28),每個信徒也要行神的旨意
    (太 7:21; 約 8:51; 14:21; 約一 5:3)。
  3. 所有信徒都要住在耶穌裡面、住在父裡面,正如耶穌住在父裡面、住在信徒裡面(約 15:1-10; 約一 2:24,27; 4:13)。
  4. 世人恨惡、拒絕耶穌,也會恨惡、拒絕他的門徒(約 15:18-19)。
  5. 耶穌要得榮耀,凡在基督裡的人都要與他一同得榮耀(約 17:1,5,10; 羅 8:17)。
按照新約,嚮往一個無罪的、「完全的」國家並非白日夢,而是耶穌所傳講的神的國的現實。建立一個無罪的社會不只是抑制、根除消極的東西,還需要許許多多、各式各樣的素質,好確保不犯罪。這些素質包括了面對是非,有智慧分辨;面對不公,有勇氣行善;面對不義的誘惑,能夠堅持公義。在雅偉裡,而且最終惟獨在雅偉裡,才找得到這一切的素質。完美的國度——尤其是神的國,惟有每個國民都是完全的,才能建立起來。

慷慨的雅偉也讓所有順服、跟從他的人都可以得到這些素質。這個應許在耶穌基督身上完全實現了,目前為止也僅他一人而已。不過,按照神的計劃,耶穌成為完全人並非終極目標,而是目標的開始,因為聖經說神「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」(羅 8:29)。隨之而來的弟兄們也要成為完全,正如耶穌成為完全一樣。


以上為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的節錄和撮要,若要詳細明白當中的查考,請參看《獨一的完全人》


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十一章(二)




第二部分的重點 -耶穌的職分

舊約的先知們有一個特點,就是不憑自己的意思說話,惟獨講雅偉要他們說的話,因此,每當宣講前,他們總說"雅偉如此說"。但耶穌卻沒有說"雅偉如此說",因為雅偉就住在他裏面。除了先知,假先知也會說"雅偉如此說",所以耶穌才提醒我們"要防備假先知"。那我們要如何分辨真假先知?就是看他們的生命是否聖潔,因為聖潔是完全的一個要素。

約翰福音的顯著教導是,耶穌是神所差來的。單是約翰福音就提了43次耶穌是父所差來,而"差我來的父"其實成了約翰福音父的頭銜。受差遣者的主要任務就是遵行差遣者的旨意,耶穌是父的代表,以父的名義全權代表父而行事。

可惜三位一體的耶穌卻令神所設立的職分變得毫無意義。在舊約中,並沒有預示彌賽亞是神。約翰福音的主旨並非要讀者相信耶穌是神,而是相信他是彌賽亞,而猶太民族亦從未期盼一位是神的彌賽亞。約翰福音中的耶穌的職能可以理解為先知的職能,在那時的猶太人一眼就看出,耶穌跟舊約時的先知有很多相似之處,尤其像以利亞。基本上,除了贖罪,耶穌在世上的職分跟舊約先知們毫無二致,但耶穌與先知們的主要不同在於耶穌與雅偉父的相交是前所未有的,這是因為耶穌一生保持自己無罪。耶穌就是"在父懷裏的"(約1:18),才能時時刻刻與父親密交流,但三位一體論卻讓這些成為畫蛇添足。耶穌若是子神,就會與"父神"同屬一個神性本質,也就會"自動"與"父神"親密無間了。事實是,神愛人,將人升為至高,以致人可以與神有親密無間的關係。

現在耶穌已經升到天上,坐在了父的右邊,那他現今在地上的工作是什麼呢?他的首要工作就是為雅偉子民代求。救會是"神的教會",這教會有神的靈的內住、能力和引導。如果耶穌必須全心致力於為教會代求,這意味著世上教會的生死正命懸一線。

如果耶穌現在的主要工作是代求,那兩千多年前他的使命又是什麼?緃觀三本對觀福音所記載的耶穌,他的使命有兩個核心:
  1. 首先是教導雅偉的話,並以神的國為焦點
希臘字"王國"的主要意思是支配、統治、作王。神的國最首要的意思是,神在他子民的生命中作王。
  1. 另一核心就是為贖罪而死
耶穌說他來"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侍,乃是要服侍人,並且要捨命,作多人的贖價"。著重強調耶穌的死的是約翰福音,一開篇施洗約翰就宣告說,耶穌是"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"(約1:29)。而耶穌受難的記載,更佔了約翰福音三分之一的篇幅。

耶穌的工作在雅偉救恩計劃中是有期限的。十字架上,耶穌說"成了"的那一刻,就完成了作為神的羔羊的工作,已經完成了父交托給他的贖罪工作。耶穌的使命是引領我們到神面前,一旦引領我們到了神面前,他的工作目標就已經完成了。但三位一體卻描繪耶穌並非是一次成就了神與人之間和好的工作,而是讓人與他和好﹐結果耶穌成了一切的中心,甚至擋在神與人的中間。保羅說"只有一位神",又說耶穌是人:"為人的基督耶穌",顯然,保羅是恪守聖經一神論的。耶穌在大功告成之後,就會將王權交還給父,永遠臣服在父的權下(林前15:24-28)。


以上為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的節錄和撮要,若要詳細明白當中的查考,請參看《獨一的完全人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