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2月22日 星期三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八章 (三)




三位一體論的再思

耶穌的試探
試探是個重要的題目,但三位一體卻讓試探毫無意義。因為耶穌是神,根本不能被試探(雅1:13)。三位一體論者對耶穌受試探的理解跟希伯來書4:15所說的事實相矛盾。

試探是一場抵抗罪的生死較量,在信徒日常生活中無可避免。當我們靠著住在我們裡面的雅偉聖靈的能力而勝過罪,就會向給予我們的呼召——成為完全——邁向一步。耶穌之所以是完全人,恰恰因為他完全勝過了罪。但這一大能的真理被三位一體論弄得面目全非。如果問基督徒為什麼耶穌是完全的,答案往往是「因為他是神,神是完全的」。

但新約聖經的耶穌截然不同,他與罪爭戰什至到了哀哭、流淚的地步。他是怕死嗎?不是,他是怕有犯罪的危險以致辜負了使命。耶穌肩負救贖人類的重擔,雖然雅偉住在他裡面,他自己依然有失敗的危險。所以我們讚嘆耶穌戰勝了罪。正是經年累月飽受試探、試煉之苦,他才達到了完全,成了完全人。

子不知道他何時來
耶穌是否無所不知?馬太福音24:36說:「那日子,那時辰,沒有人知道,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,子也不知道,惟獨父知道。」這一節經文對三位一體論來說是一大矛盾。如果耶穌不知道,那麼他就不是無所不知,就不是神。三位一體論者的解釋是耶穌這個人裡面,他的人性不知道一切事,但他的神性知道一切事。可惜,這樣的解釋也是不通。耶穌具體說了「惟有父知道」,並非在說他自己的所謂神性與他的人性部分。此外,耶穌這句「子」不知道他何日何時再來的話,適用於耶穌的神性和人性,因為「惟有」父知道。這就剩下兩種可能,要麼耶穌不是神,要麼神並非無所不知。前者按聖經是正確的,但三位一體論者不接受;而後者則褻瀆了神。

屬性交流(Communicatio idiomatum):三位一體論者嘗試解釋神人聯合體
Communicatio idiomatum是早期教會領導提出的概念,是一句拉丁語,意思是屬性交流。在神人聯合體耶穌基督裡,神與人是如何相處呢?一個是神,一個是人,兩者的「實體」、「本性」、「本質」上又截然不同,那麼兩者是如何彼此認同呢?有人主張說,一位的特性轉給或是「傳遞」給了另一位。

這是什麼意思?古書中找不到解釋,只有這種含糊建議:子神的神性特質傳遞給了他用作肉身的耶穌這個人,反之亦然。這屬性包括了神的能力、智慧、公義等。如按這說法,神有一關鍵的屬性--永恆不朽也應該傳遞給耶穌這個人。可是,這種概念顯然引起了更多問題。比如說,如果耶穌因著「子神」而成了不死的,那麼他不能為人的罪而死,那麼神的救贖計劃就化為泡影了。再舉一個例子,既然神是「全能者」,是無所不能,說他「軟弱」豈不是褻瀆嗎?如果「子神」與父神是同樣的「實體」,那麼子神也會是無所不能的,無論如何都不能將他描述為軟弱的。

按照屬性交流的說法,到底人的那種屬性能轉移加給神呢?人有什麼屬性可以加添到神的屬性中呢?比如說,人的軟弱怎能轉給一個無所不能的神呢?他的全能本性豈不會覆蓋了軟弱嗎?可見,「屬性交流」的教義純粹是無稽之談。

三位一體裡面的不同意志
聖經耶穌甘心樂意的捨己之愛是清晰明確、毫無疑問的;但三位一體的耶穌是否有自由意志卻不得而知了。舉個例子,如果三位一體的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說「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你的意思」,那麼是誰在說這句話呢?是子神對父神說嗎?如果是這樣,表示一位(第二位格)要服從另一位(第一位格)的意志,三位一體裡面的意志各不相同,并非永遠立場一致。如果是「子神」的肉身耶穌說話,那麼他是跟誰說「只要照你意思」呢?是子神還是父神?這表示耶穌裡面存在兩種意志,一個是人的意志,一個是神的意志。可是按三位一體的解釋,神人聯合體內存在兩種意志是不可能的。

早期三位一體論者解決不了這個難題,因此又頒布法令說,神人聯合體的中心是子神(并非耶穌這個人),所以在客西馬尼園說話的是子神的意志。但這意味耶穌裡的人沒有自由意志,但人都有自由意志,可見他不是一個真正的人。

可見三位一體論進退維谷,由此顯明是假教導。三位一體論者構建了一個神學偶像加以敬拜,也要求其他基督徒去敬拜。如果我們仍然堅持三位一體論,那麼就是活在罪中,沒有得救希望。因為神的關鍵屬性是,他不能死,他是不死的。如果神能夠死,他就不是神。至於三位一體的耶穌,他不可能是完全的人,因為三位一體論者堅稱耶穌是神。因為他沒有人的靈,所以他的死不能為我們贖罪。

以上為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的節錄和撮要,若要詳細明白當中的查考,請參看《獨一的完全人》

2016年7月18日 星期一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八章 (二)



三位一體論的再思

與耶穌同受審的巴拉巴
保羅提醒加拉太人,他們已經「離棄」了神,不是說他們不再信神,而是他們跟隨了一個不同的耶穌,相信了「假使徒」所傳講的「不同的福音」。背道往往不是完全棄絕信仰與宗教,而是棄絕了聖經的耶穌。

這樣的事在耶穌受審時已經發生過了。當時彼拉多查不出耶穌有罪,民眾在宗教領導的煽動下,寧可釋放巴拉巴一名臭名昭著的罪犯,也要將耶穌釘在十字架。值得注意的是,巴拉巴在古文本傳統也稱作「耶穌」,幾個聖經譯本也採用了這個名字”Jesus Barabbas”(NIV 2011, NRSV, NET), “Yeshua Bar-Abba” (CJB), 「耶穌巴拉巴」(現代中譯本)、「巴拉巴耶穌」(呂振中)、「耶數巴拉巴」(新譯本)。

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,都想要一個不是雅偉預備的耶穌。希臘文聖經的「巴拉巴」是來自亞蘭語Bar-abba,意思是「父親的兒子」。「父親的兒子」與「神的兒子」顯然是平行的。正是透過這件事,雅偉預言了教會將來會選擇另一個耶穌,不是他所揀選的基督、世界的救世主和君王。

約翰書信裡的敵基督
約翰也要面對另類的基督——「敵基督」。聖經用「敵基督」形容那些傳講敵基督及其不同的福音的人(可參看約一2:18,2:22,4:2-3,約二1:7)。

在哥林多,有些「最大的使徒」(林後11:5,12:11)挑戰使徒保羅的權柄,顯然贏取了教會很多人的支持。有些上一代的學者認為「迷惑人的」是諾斯底派。三位一體釋經家典型的解釋是這些人是「幻影說派」。

諾斯底主義與三位一體論有兩點相關之處。首先,諾斯底首創的詞“homoousios”(同一實體),成了尼西亞會議的關鍵詞。其次,諾斯底主義否定了耶穌是「成了肉身」來的真正的人。諾斯底主義教導,基督的肉身是個幻影,並非肉體。

諾斯底主義在早期教會之所以有吸引力,部分原因是,盡管諾斯底教導與新約教導無法協調,但它卻采用了聖經的詞匯,包括知識(gnosis 林前8:1,7)、智慧(sophia 林前2:7)、充滿(pleroma 弗1:23)、理學(philosophia 即哲學,西2:8)。

三位一體耶穌不像聖經的耶穌
尼西亞會議是外邦人多神論的最大勝利,是完全離棄新約精義與特性的里程碑,最終以神化耶穌落幕。恰恰相反,新約的耶穌不追求與神同等。耶穌說「父是比我大的」(約14:28)。他什至不願意接受人稱他為良善的。耶穌告訴少年財主,惟獨雅偉配得稱為「良善」(可10:18),其他人只能是相對的良善,不是絕對的良善。由此可見,耶穌從不將屬於神的屬性據為己有。

信奉三位一體的不否認耶穌是人,但他們認為耶穌「不止」是人,也是「子神」。按照三位一體論,在耶穌裡主導一切的是「子神」,而作為人的耶穌只是人的「本質」,是「子神」成為肉身的身體。但關鍵的一點是:一位能死的神並非聖誕所啟示的神,因為雅偉是不朽壞的,是不可能死的。這意味三位一體的神不可能是聖經的神雅偉。


基督臣服於神
耶穌說,「我父把羊賜給我,他比萬有都大」(約10:29)。這意味父大過耶穌,因為「萬有」也包括耶穌。耶穌說「父是比我大的」(約14:28)是什麼意思呢?按照三位一體論,這句話就不可能是真的了,因為信奉三位一體的說「子神」方方面面都是與「父神」同等的。但根據「父是比我大的」這句話,父子同等的教義明顯是錯誤的。新約哥林多前書11:3節證實了神是復活後基督的頭。保羅并沒有說三位一體的「父神」是基督的頭,他說神是基督的頭。說基督服從神,我們不是否定了基督權高位重、統管萬有。基督的權柄是神賜給他,並非他自有的。

從哥林多前書15:27可以觀察到三點。第一,基督的權柄并非與生俱來,而是授予他的。第二,神與基督被清楚地分開了,可見神與基督是不同的。第三,「萬物」一詞出現了兩次,將馬太福音28:18的言外之音詳盡地闡釋出來:基督是臣服於父的,因為基督的權柄是神賜給他的。

最後,從哥林多前書15:24節可以得出一個明顯的結論:未期來的時候,基督就會將國交予他的父神,開啟一個永久的局面,包括子都要服於父之下,而且會持續到永恆!

三位一體論的興起
新約時代,巴勒斯坦地區大多數人講亞蘭語和希伯來語。在以色列地區,有些猶太人主要或只會講希臘語。希伯來聖經希臘文譯本(即七十士譯本),就是這些講希臘語的猶太人使用的聖經。避諱「雅偉」的名字是從七十士譯本開始,經年累月,最終導致雅偉的名字消失了。

雖然七十士譯本用「主」替代了「雅偉」,但使徒時代并沒有引起嚴重的問題,因為當時教會堅守聖經的一神論。所以講亞蘭語和講希臘語的信徒都知道,新約書信中的「主」有時候是指「雅偉」,尤其是引用舊約之處,當然也包括了新約很多經文出現「主」之處。但到了二世紀中業就出了嚴重的問題。當時神化耶穌的思潮開始在外邦教會扎根。耶穌被神化之後,一些外邦信徒就開始相信兩位神(二神論)或者一位神裡有兩個神性位格(兩位一體論)。這就導致「主」字用法混淆,分不清是主耶穌還是主雅偉。

鑒於教會亂用「主」字,所以當提到神時,最好用「雅偉」而不是單單說「主」。新約稱雅偉為信徒的主、神和父。耶穌也是這樣稱呼雅偉的(約20:17),耶穌有一位父,這本身就排除了耶穌是神的可能性。因為保羅說「一神,就是眾人的父」(弗4:6),即是說只有一位神,這位神是眾人之父。

神化耶穌的一個可怕結果是,猶太人成了眾矢之的,更被指責謀殺了神。這一指控,日後在歐洲煽動了仇恨猶太人的情緒。神化耶穌,彻底脫離猶太人的一神論,結果就滋生出反猶太主義。


以上為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的節錄和撮要,若要詳細明白當中的查考,請參看《獨一的完全人》

2016年6月17日 星期五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八章 (一)


三位一體論的再思

教會用了多長時間從真正的一神信仰轉向了異教的多神信仰?
學者所說的教會與猶太人「分道揚鑣」是在公元135年左右,大概是巴庫巴(Bar Kochba)起義失敗的年代。教會很快丟棄了猶太的根本,尤其是丟棄了猶太人對一神論的委身。

在分道揚鑣之前,異教多神信仰已經開始影響福音信息了。從使徒行傳14、15章可見,這一進程已經初露端倪。保羅醫好了一個生來瘸腳的人,並引起了轟動(使14:10)。路司得的人蜂擁而至,奉他們為神明,稱巴拿巴為丟斯(即宙斯),稱保羅為希耳米(使14:12)。關鍵是外邦人非常願意奉巴拿巴和保羅為神明,並且敬拜他們。我們就能明白為什麼外邦人後來那麼樂意神化耶穌。

直到四世紀初,耶穌才正式被奉為神。教會中猶太人本來佔大多數,後來不斷減少,成了少數。結果325年和381年相繼頒佈了尼西亞信經和君士坦丁堡信經,這信經完全是基督教化了的異教徒多神信仰的大膽宣言。

從此以後,人開始稱耶穌為「子神」——將聖經中「神的兒子」顛倒過來。三位一體的基督在耶穌時代、新約時代是聞所未聞的,所以將聖經的基督與三位一體的基督比較研究是荒唐的時間錯位。一個在新約時代幾百年之後才塑造出來的基督,怎能與新約所啟示的奇妙、獨特的基督同日而語呢?三位一體的教導不單遮蓋了聖經基督的榮耀,更危害了我們的救恩,亦令基督徒不知道父神是雅偉。

為何需要一個三個位格的神?
教會在第四世紀才有了神的第二位格、第三位格,引起了很多質疑的聲音。如果一直以來沒有神的第二、第三位格的意識,為什麼後來要加上他們呢?如果教會可以隨意頒佈法令,將一些新的位格加入「神體」中,則將來再加一位又有何不可?

三位一體論者的「一神論」,其實是「一神三位」。以三位神錯誤代替聖經獨一真神,使他們有關永生神——萬物的創造主的教導變成謊言。更糟糕的是對人類救恩的影響。為三位一體的耶穌不是真正的人,而是「子神」- 有子神的靈及人的身體。一個沒有人的靈的身體是不能為人贖罪,要知道亞當及夏娃是心思意念犯了罪。況且三位一體的耶穌作為神,他是不死的,所以怎能為人的罪而死呢?如此一來,三位一體的教導讓人沒有了救恩,沒有了赦罪,沒有了永生的盼望。這不是教義之爭,而是永恒生命的生死存亡。

三位一體論改變了聖經描述神的主要詞匯的意思
三位一體論搜羅基督具有神性的證據,但他們真正需要找的是一、兩節無可置辦、毫不含糊的經文,比如「耶穌是亙古常存的神」、「耶穌是獨一的真神」等,這樣就可以一錘定音,無需辯論。但事實是,聖經沒有這樣描述耶穌,卻有數之不盡的經文談論雅偉是神。耶穌在約翰福音17章3節稱他的父為「獨一的真神」,這就排除了其他所謂的神,他們都不是真神。

約翰‧麥肯齊神父本身是信奉三位一體的,他說三位一體論用以描述神的是希臘哲學詞匯,并非聖經詞匯。按照三位一體論,「父神」是三位一體的第一位格。但按照聖經,父是獨一的神,他的名字是雅偉。按照三位一體論,三位當中惟有第二位格有名字,叫耶穌基督,也稱「子神」。他們執意宣告耶穌是「子神」,硬將神的兒子顛倒過來。希伯來文「耶穌」的意思是「雅偉拯救」或者「雅偉是救恩」,但三位一體論却遺棄了聖經的雅偉。三位一體論甚至曲解了「靈」字。按照三位一體論,神的第三位格是聖靈。但耶穌已經說「神是個靈」(約4:24)。神自己的靈與神的關係正如人自己的靈與人本身的關係。

三位一體的耶穌其實是「另一位耶穌」
哥林多後書11:4「假如有人來、另傳一個耶穌、不是我們所傳過的.或者你們另受一個靈、不是你們所受過的.或者另得一個福音、不是你們所得過的.你們容讓他也就罷了.

加拉太書1:6「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、去從別的福音.」

哥林多教會和加拉太教會的信徒為什麼欣然接受不同的基督、不同的福音、不同的靈(即不同於雅偉的聖靈)呢?豈不是因為好像夏娃一樣,被蛇(撒旦)用詭詐誘惑了,「心偏於邪」了嗎?

大多數人以為「離棄神」就是背棄基督徒信仰,成為無神論者或者不可知論者。但從上述經文可見離棄神的人通常會保持宗教信仰,不會成為無神論者或者不可知論者。相信一個「不同的耶穌」,就意味著我們背棄了對神的委身和忠誠。

正如創世記關於蛇試探人的記載中,夏娃選擇相信撒旦表示「你們便如神」的屬靈誘餌。她的選擇意味著相信神保留了好東西不給她,而撒旦希望她能夠得到。夏娃想「奪取」更大的--與神同等,與耶穌「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」恰恰相反。但亞當沒有像夏娃那樣受騙意味著什麼呢?豈不是意味著亞當故意奪取與神同等的機會,選擇吃禁果嗎?因為當夏娃把果子給他,他毫無疑問便吃了。 亞當夏娃想擁有知識,有了知識就可以更上一層樓地「像神」了。無論如何,亞當夏娃因為悖逆,邁出了神化自己的重要的一步。


以上為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的節錄和撮要,若要詳細明白當中的查考,請參看《獨一的完全人》

2016年6月1日 星期三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七章 (五)



以下是第七章第五部分的重點 - 禱告對象是神而非基督


動詞erotao解作問或求,在新約出現了63次,其中七次具有禱告懇求神的意思,都是在約翰著作中出現。另一字aiteo(求)在新約出現了70次,其中29次具有禱告懇求神的意思。另一字是deomai(求,懇求,請求,哀求),出現了22次,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出現頻率最高,共15次。惟有羅馬書1:10,帖撒羅尼迦前書3:10與禱告相關。名詞deesis(懇求,禱告)是保羅談論禱告時最常用的字,新約出現18次,12次在保羅書信。


新約每當deomai和deesis用作禱告的意思時,永遠是向父禱告,無一例外。很多例子都是耶穌向父禱告。


與禱告相關的字
Parakaleo(懇求,催促,勸誡,安慰),在新約出現了109次,只有2次是禱告的意思。這個字並非表達禱告的常用字,而是”呼求幫助”的意思,如太26:53,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捕時反問門徒,”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?” 還有林後12:8,保羅身上有一根刺,他三次求主叫這刺離開他。Parakaleo雖在新約常出現,卻不是禱告的常用字。


那麼新約中禱告最主要的字是什麼?就是動詞proseuchomai和名詞proseuche,分別出現了85次及36次。當中沒有一例是向基督禱告的,反而是經常用來形容耶穌在世時向父禱告。


耶穌復活、五旬節之後,惟有一個向耶穌請求的例子,就是司提反將自己的靈交給耶穌,也懇請耶穌饒恕那些逼迫他的人。但這不算為禱告,因為這是一個門徒臨死前將自己的靈魂交托給他的主,並效法主,為那些逼迫他的人求寬恕。


另一例子是啟示錄22:20的一句歡呼邀請:”阿們!主耶穌呀,我願你來!”這是在回應基督那句宣告”是了,我必快來”,因此無法歸類為禱告。稱這兩個例子為向耶穌呼叫就更為恰當。


總括來說,新約根本沒有明確教導要向基督禱告。


那麼,要如何理解”求告耶穌的名”?可看看林前1:2。第一,保羅看教會為”神的教會”而非”耶穌基督的教會” 。保羅每每談及教會整體都是用”神的教會”(單數) 。第二,”主”並非三位一體中的”子神”,這裏是耶穌從死裏復活後才得到的。是雅偉立了耶穌”為主,為基督”。希臘文中的”主”(kyrios)是日常生活中一個禮貌用語,類似於”先生”、”閣下”、”主人”,沒有神的意思。七十士譯本的猶太譯者亦絲毫不介意將kyrios用於人身上。


耶穌是主並非因為他是神,保羅此處是在說神高舉了耶穌,好讓榮耀歸於神。稱”耶穌為主”就是承認雅偉榮耀了他。

耶穌是雅偉神的形像,是奉雅偉的名來的雅偉的全權代表,所以求告這位被雅偉高舉的耶穌的名,就等於是求告雅偉的名。同樣,羅10:13”求告主名”可以是求告耶穌,藉此求告雅偉。


以上為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的節錄和撮要,若要詳細明白當中的查考,請參看《獨一的完全人》



2016年5月13日 星期五

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第七章 (四)




以下是第七章第四部分的重點 - 基督不是感恩對象


保羅這麼多書信中,只有一次在提前1:12中感謝耶穌基督。雖然保羅承認基督對我們的大愛,甚至死在十字架上,成為神為人類預備的獻祭羔羊,但他僅一次感謝耶穌,卻多次感謝神。由此可見,我們最終是感謝神這位造物主,正如耶穌在世時也經常感謝父,所作所為也為了榮耀父。接下來可看一些表達”感恩”或”感謝”的希臘字,來證明新約的感恩都是直接獻給父的。


Charis
這希臘字解作恩典,恩惠,感激。這字在新約中出現多次。Charis在”感謝...”這短語中出現了6次,都是惟獨與神相關,如羅6:17,7:25,林前15:57,林後2:14,8:16,9;15


Eucharisteo
這是動詞,解作感恩,感謝。主要在保羅書信中出現,共24次。新約其他地方出現14次,其中只一次向耶穌感恩(路17:16),其他經文都是感謝父神。保羅書信中,除了羅馬書16:4用來感謝百基拉和亞居拉外(保羅書信中惟有這裏用於人),其餘都是向神感恩的,沒有一句是指向耶穌基督。以下是一些保羅書信中出現這字的經文,羅1:21,14:6,林前1:4,1:14,林後1:11,弗1:16,腓1:3,西1:3,1:12,帖前1:2,2:13,帖後1:3,門1:4等。Eucharisteo在福音書出現了11次,還有3次是徒27:35,28:15及啟示錄11:17。讚美及感恩都是敬拜的基本內涵,都是惟獨獻給父。


Eucharistia
解作感謝、感恩、致謝,在新約出現了15次,除了使徒行傳24章3節外,全都是向神獻上感恩,其中7次明確的提到了神: 林後4:15,9:11,9:12,腓4:6,帖前3:9,啟4:9及7:12。還有7次是暗指神,1次是帖土羅感謝腓力斯。


Eucharistos
解作感謝的,在新約只1次出現在歌羅西書3:15,這裏保羅並沒有明確說感謝誰,但最大可能是感謝神,原因是保羅自始至終都用同字系的字指向父神(除了一次例外)。


雖然神是惟一的感謝對象,但感謝是藉著基督而獻給神的,因神是藉著耶穌讓一切都與自己和好了。


以上為《獨一的完全人》的節錄和撮要,若要詳細明白當中的查考,請參看《獨一的完全人》